10.3969/j.issn.1003-1707.2003.05.012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常常给他人带来非自愿的成本或收益,本文称之为经济法的外部性.经济法的外部性,根源于经济法的本位利益--公共利益具有显著的经济性与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经济法的外部性,一方面使经济活动中的外部性不能得到有效克服;另一面使经济法自身的价值受到了不利影响.内在化经济法之外部性,须用类似产权界定的方式,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立法权、国务院各部门的立法权,完善经济立法程序制度,建立经济立法损害补偿制度;须在完善经济法公共实施制度的同时,完善经济法私人实施制度,建立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经济法实施机制.
法的外部性、经济法的制定、经济法的实施、内在化
D92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