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3.03.003
消费者:人的法律形塑与制度价值
消费者是人格形象时代变迁的产物,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必须从人的历史演进中寻求答案.在资本主义发展之初,自然人的结合体尚未获得正统的主体地位,消费者缺乏赖以产生的社会环境.自然人和法人的分化,使人的正统地位第一次遭受到法人的挑战.而随着法人这一虚拟人格的发展壮大,法律主体的实力日趋悬殊,消费者在垄断时代和消费社会中作为新型的人类形象出现了.消费者保护的基本价值和功能在于:确立个体的身份认同与归属;启动个人涉入社会的参与和抗衡机制;确保个体性的不容消逝;聚积集体行动的社会自发力.
人、人格、法人、消费者、消费者保护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