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3.01.012
论刑法的公众认同
保持刑法与市民感觉、国民规范意识之间的一致性,以保持刑法的亲和力,并使之获得公众对刑法的认同感,在我国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刑法理论在因果关系、不作为犯、违法论、故意、共犯、责任论等问题上都充分考虑了公众认同感问题。公众对刑法的认同包括对“生活利益的重要性”和“规范有效性”的认同两个方面。作者进一步指出,今后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要更多地考虑公众认同,就必须注意三方面的问题:理论总体思路的调整;在具体问题上的理论创新和反思;鼓励市民介入刑事司法裁判过程。
刑法、公众认同、法益、规范有效性、裁判开放化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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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