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2.05.009
关于空间权的性质与立法体例的探讨
以立体方式利用土地,已成为世界范围的普遍趋势.由此,空间权制度得以在各国法律上相继建立.我国在制定物权法过程中,应借鉴各国的立法例,对空间权制度作出规定.本文认为,空间权并不是一项单独的用益物权,而是对一定空间上所设定的各种空间权利类型的抽象概括,其具体性质如何,依其设立目的的不同而定.为此,应将其置入与其设立目的相同的用益物权章节中一并规定.
空间权、空间地上权、立法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