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1707.2002.02.015

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辨正

引用
长期以来,社会危害性理论在我国刑法学中处于中心地位,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新刑法中的刑事立法化,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地位受到了质疑.作者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正是因为规定了社会危害性理论才更显其合理性;社会危害性理论不但不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反而体现出与罪刑法定相一致的价值立场.主张继续以社会危害性为中心的我国刑法理论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犯罪概念、社会危害性、合理性、罪刑法定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64-17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