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1707.2001.06.014

防空识别区、国际法与邻接空问

引用
@@ 1923年,当远洋客轮还是往返于欧洲大陆和北美之间的唯一交通工具的时候,美国最高法院就已经认为,第十八修正案对美国领海是有效的,因而其规定对于所有外国船只来说也是可以强制执行的.①人们对这一判决的反应是直截了当、毫不含糊的:有十个国家表示强烈反对,其中有的认为"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绝不允许他们采取这种侵害轮船船旗国主权的措施."②许多人承认美国没有违反国际法,但是认为美国的行为"跟国际惯例相左".③人们对美国未能遵守文明国家在这方面所公认的礼节的反应是如此强烈,以至于美国被迫和受到财政法规影响的航海国家就一系列双边"酒条约"进行谈判.

防空、识别、国际法原则、美国、文明国家、最高法院、强制执行、交通工具、国际惯例、修正案、船旗国、主权、行为、条约、谈判、侵害、判决、欧洲、轮船、领海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45-15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