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6.004
行政诉讼目的论
目的论是人性论.它是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前提性理论,对它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且更具实践意义.由于行政诉讼具有多维性,它既是权利与权力的共同规则,又是从"实然"中寻找"应然"的科学,既是权利对权力说"不"的游戏,又是为权利而奋斗的机制.因此,行政诉讼之目的也就具有多元性--可分解为程序正义、利益平衡、促进合作以及道德成本最低化等若干层面.
行政诉讼、目的、依法行政、程序正义、合作、道德成本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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