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5.001
法学的入径与法律意义的创生--论哲学诠释学对中国法学与法治的可能贡献
哲学诠释学的诞生是西方社会经历了科学理性与规则理性的洗礼后重拾人文价值的产物,它对传统解释学中的技术与规则崇拜、主客体截然对立、解释结论唯一正确性等命题提出的反思意见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开放的法意识形态和法解释观,它为内涵着建构科学理性与重铸人文价值双重使命的中国法学开辟了思想的入径,也为法律由抽象而具体、由静止而行动、由符号而意义化构建了开放性的平台.中国法治唯有在主客一体传统中植入规则之质料方能达致主客二元理性,方能拥获自己的理念根据、制度实体和生存质感.
法解释观、法学入径、二元理性、法律意义的创生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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