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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1707.2001.04.003

论一般预防的正当性--兼与否定论者商榷

引用
从将人作为目的的命题中不能推论出将一般预防作为刑罚目的必然将人仅仅作为实现社会目的的手段,因而得不出否定一般预防作为刑罚目的的正当性的结论;一般预防与报应之间是一种既对立又同一的关系,基于两者的同一性将一般预防作为刑罚的目的未必会导致严刑苛罚,基于两者的对立性,一般预防具有相对于报应而作为刑罚目的的独立的意义;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的关系同样是一种既对立又同一的关系,解决两者冲突的正确途径不在于简单地舍弃一般预防而保全个别预防;一般预防否定论者所提出的否定一般预防正当性的任一理由均可用以否定其所赞成的个别预防,否定一般预防作为刑罚目的的正当性,必然陷入自相矛盾的逻辑误区.

否定论、一般预防、报应、罪刑均衡、个别预防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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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

1003-1707

11-1030/D

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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