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3.017
刑法规范的模糊性与明确性及其整合机制
针对当前刑法学界对于"刑法规范之模糊性"的系统研究相对欠缺的状况,本文以自然科学中的模糊论与语言学理论中的模糊语义学为基础,着重论证了"模糊性是刑法规范的又一基本属性"、"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与模糊性之间具有相辅相成的紧密关系"等观点;指出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与模糊性之平衡是刑事立法的理想追求;而实现这种平衡的基本途径就是"明确性与模糊性的整合机制".
明确性、模糊性、平衡、整合机制
D924(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6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