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3.006
论表达自由
作为宪法自由权的表达自由指公民享有的受法律规定、认可和保障的,使用各种媒介手段与方式公开发表、传递自己的意见、主张、观点、情感等内容而不受任何他人或组织干涉、限制或侵犯的权利.主要包括:言论、新闻出版自由、艺术表现自由和集会自由.表达自由具有广义的政治自由权利属性,但不是政治自由权利的核心;是属于外在的精神自由,具有广义的精神自由属性;表达自由不属于思想自由,而是思想自由的外在表现,它确证着人们思想自由的实现程度.
权利、宪法自由权、表达自由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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