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707.2001.02.015
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重新释读
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持续发展的情势下,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重新释读十分必要.作者认为,以事实为根据中的"事实"包括法律上的实体纠纷事实和程序上的事实.法律上的实体纠纷事实具有集客观性、正当程序性、主观性于一体的性征.而对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奉行,要求我们特别关注法律的局限性与法官的能动性问题,探究有关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补充发展法律及其与以法律为准绳的关系.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可以指引法官充分认识自由裁量权的性质并具有对法官能动司法过程的程序保障和规制的重要功能.
事实、法律、法官能动性、自由裁量权
D92(中国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5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