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714X.2005.02.047
对我国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的几点建议
@@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电磁辐射设备生产和应用日益增多,环境电磁场的种类和强度空前增长,为了保护环境与广大电磁辐射从业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卫生部先后颁布了高频(0.1 MHz~30 MHz)、超高频(30 MHz~300MHz)、微波(300MHz~300 GHz)、工频(50 Hz)和环境电磁波五项卫生标准;机械电子行业制定了<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
电磁辐射设备、短波通信设备、生产和应用、环境电磁场、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微波、身体健康、科学技术、科学合理、超高频、辐射防护、电子行业、从业人员、保护环境、安全要求、卫生部、标准具、种类、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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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37(环境监测)
200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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