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治与公共治理——基于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是建立在权利和法治基础之上的公共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公共治理有别于传统二元体系下的治理模式,具有多元性、交互性、网络化、持续性、手段多样性等基本特征.权利是公共治理的推动要素之一,也会阻碍公共治理的进一步发展.法治与公共治理会产生良性互动,公共治理下的法治也会面临诸多挑战.在当代中国,要结合具体情况梳理权利、法治与公共治理三者互动下所建构的逻辑框架,力求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理论上的参考和现实性的解决方案.
权利、法治、公共治理、治理现代化
D035.1(国家理论)
本文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中心重大课题项目"权利、法治和公共治理"项目编号:13JJD820005的研究成果.
2015-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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