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138.2021.06.004
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 事件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6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将继续执行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
﹥﹥﹥ 点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6月16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企业改制重组、财政部、税务总局
F812.42;F293.33;F426.21
2021-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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