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9138.2020.05.003
深圳对到期临时用地进行清理
[点评]
《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清理、限期处置,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工作.为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提高工作效率,《方案》的组织分工直接纳入深圳市已批未建土地处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主体和相关市直部门的职责内.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是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是本专项行动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辖区内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建库、分析研判、采取"案例+政策""问题+工具箱"工作方法,逐宗确定处置方案、落实处置等工作.相关市直部门对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在制定政策、规范程序、统一标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撑.
临时用地
F321.1;TV68;U412.14
2020-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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