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资源立法中的法益保护--以生态利益为视角
鉴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保障向来是资源立法的历史传统。但是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使得土地资源所遭受的破坏日趋严重,原先局限于保障土地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民法法益和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秩序的行政法法益均不足以应对当前的生态危机和环境危机。因而,对土地资源违法行为犯罪化和刑罚化成为国际资源立法的趋势,通过确立土地犯罪的刑法法益,并且逐步将关注重点从土地资源的财产利益转向生态利益代表了土地资源立法的未来趋向。
土地犯罪、法益转向、生态利益
F29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6-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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