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房屋征收补偿拖延再启动评估价值时点确定

引用
被长期拖延的征收项目又重新启动时,不改变评估价值时点,会产生补偿不充分;改变评估价值时点,涉嫌与征收法规规定相违背。从征收法规立法精神、规章明确评估价值时点的前提、产权调换价值时点关联性以及征收人委托评估的动机、结合过去拆迁体制作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应当以决定重新启动房屋征收补偿之日为评估价值时点。

房屋征收、拖延后再启动、价值时点、确定

F29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6-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4-7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房地产(学术版)

1001-9138

12-1006/F

2016,(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