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保障房供求补贴的不同效果
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问题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国策之一。为了有效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通过构建数学模型研究在财政补贴率相同的条件下,住房消费补贴与住房供给补贴的成交价格、成交量与社会福利情况,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别,前者的成交价格、成交量和社会福利都高于后者,但前者比后者的财政补贴额更多。如果提高财政补贴率,那么前者成交价格会不断提高,而后者成交价格会不断降低,成交量都会呈现扩大趋势。成交价格、成交量和社会福利不但与财政补贴率及其补贴方式有关,也与住房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有关。研究结论的政策意义在于,如果在政府财力有限、住房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条件下,应当采用住房供给补贴;如果在政府财力相对宽松、住房价格上涨压力相对较小、依靠住房拉动经济增长的压力较大的条件下,则应当采用住房消费补贴,同时它还能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目的。无论是采用住房消费补贴还是住房供给补贴,都应当增大供给弹性,减小需求弹性。
保障房、住房消费补贴、住房供给补贴
F426(中国工业经济)
武汉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4-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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