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探讨
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登记效率、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房地产管理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自2008年9月1日起,天津市在国有土地范围实现了网上办理房地统一登记和两证合一。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房屋、林地、草原、土地的登记职责将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国家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面对新形势,本文对天津市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思路设计了天津市城乡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架构,一是完善城乡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二是实施城乡房地产统一调查制度;三是建立城乡房地产电子登记系统;四是建立城乡房地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制度;五是建立城乡房地产登记代理服务制度;六是建立城乡房地产登记损害赔偿制度。
房地产、登记、调查、制度
D923(中国法律)
2013-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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