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的房产档案处置及管理队伍建设
《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预告登记类业务大量增多,加之房产抵押登记数量迅猛增加,出现了注销登记后纸质档案的管理问题.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对房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地役权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后纸质档案销毁范围、保存时间进行了界定.本文重点以预告登记、房产抵押登记等注销后房产档案处置问题为切入点,全面阐述房产档案保管利用的法律依据.同时,分析我国房产档案管理利用现状,进而对房产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房产档案、注销、法律依据、房产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F293.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3-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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