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务问题研究(十)——债委会问题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的设立、选举、债务会主席、债务会议事规则等,是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管理人必须面对的重要内容.笔者办理的破产案件中,全过程均涉及与债委会有关的问题.笔者以实务中面临的债委会的职权、债委会的议事规则、债委会的选举方案、债委会设立的相关问题、以及管理人与债委会的关系处理等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从管理人眼中的的债委会为切入点,对破产案件中债委会的问题及处理提出见解.
房企、破产重整、债委会
F29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8-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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