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14.10.009
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改革建议
基于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其在矿山地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治理恢复资金投入不足、保护与恢复治理缺乏长效机制、管理职能交叉严重等问题,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改革的重点应为:(1)建立能够督促所有矿山企业落实恢复治理责任的保证金制度;(2)建立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激励机制。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改革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协调机制、明确划分保护与治理责任、发挥政府投入的扶持引导作用。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改革、山西
F062.1;F407.1(经济学分支科学)
2014-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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