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14.10.008
保障房建设用地方式比较及改革的初步设想
因多种保障房形式并存,且供地方式存在差异化,对使用年限、价格(租金)、建筑面积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对能否上市交易和退出机制的规定大相径庭,导致保障房建设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租赁型和出售型的保障房之间对接困难,不能体现效率原则;(2)不同类型保障房在享有土地增值收益方面大不相同,不能体现公平原则。辽宁省实例验证进一步表明,我国保障房建设改革势在必行。当前,应统一保障房建设用地方式,实现保障房的土地权益均衡化,以提高保障房的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保障性住房、用地方式、比较、辽宁
F301.1;F062.1(农业经济理论)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2YJC79028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N110314002
2014-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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