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14.03.009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客体之我见
正确辨识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体、客体,是其实现入市流转的重要前提。结合目前流转中存在的主客体概念模糊、鱼目混杂、不易辨识等问题,在对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概念、流转主体、流转客体进行较为深入分析和思考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体、客体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清晰界定,并从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完善流转政策、加强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流转主客体认定工作的相关措施。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体、客体
F301.2;F062.1(农业经济理论)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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