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11.05.002
论矿产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的权益所得——不能用资源税替代资源权益补偿
作为生产要素的矿产资源是资产化的矿产资源,其价值包括净价值、矿业权价值和矿山生态补偿价值.矿业权收入分配要补偿已消耗的矿产资源资产、劳动和资金,这三个要素的回报加税金构成矿产品总成本,矿产品收入减去总成本是矿业企业的利润.当前矿业利润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突出反映了资源和资本分配不公,造成国家资源权益流失.应通过矿产资源资本化来实现矿产资源所有权权益,不能用资源税代替矿产资源权益所得.
矿产资源、生产要素、权益所得、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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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1(工业经济理论)
2011-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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