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09.08.009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以构建和谐农村为视角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是指他人为了自建房屋,占有、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取得是基于村民身份,与集体成员权密不可分,也可以通过继承、买卖、赠与等流转方式取得.政府要对宅基地取得过程中的行为加强监管,既要保障村民合理使用宅基地的需要,又要防止宅基地过分扩张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流转、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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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3(农业经济理论)
2009-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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