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95.2006.12.006
我国污水治理的"产治分离"体制
在现行"谁污染谁治理"的治污体制下,企业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必然产生将污水偷排滥放的行为.要彻底解决污水治理问题,必须建立新的污水治理体制,能够满足"偷排污水不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的要求.新体制应该是"产治分离",即企业的产品生产和污染治理相分离.企业专注于产品生产,并按预先核定的污水排出量缴纳治污费;组建专业化的公共事业组织专门进行污水处理,并向用户提供可利用的再生水.进行污水处理的公共事业组织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其人员参照公务员的办法管理.
污水治理、体制创新、产治分离、角色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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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
2007-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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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