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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2-6995.2005.10.005

矿产资源在物权制度体系中的地位

引用
法律上的"物",概念外延等于"实物形态的财产".矿产资源是一种实物形态的财产,矿权(采矿权和探矿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将矿权纳入<物权法>调整范围,有利于<矿产资源法>的完善.<采矿许可证>和<探矿许可证>最好改称<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

财富、财产、物、实物形态、知识形态、物权制度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用益物权、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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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7.1(工业经济理论)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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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1672-6995

11-5172/F

18

2005,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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