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些重要举措,与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相一致,但一些提法与现有法律法规有冲突.过去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先试点,在总结经验之后上升为法律.中央要求,今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这种背景下,必须发挥法治对土地制度改革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先立法、后改革.即便是先行先试,也要得到法律授权,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土地制度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4-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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