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当代中国司法的基本取向——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当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正在对能动司法进行热烈的讨论。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司法担当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不仅关系到司法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法治建设的前景,是一个必须科学解答的重大命题。对此一直存在着司法克制主义与司法能动主义两种迥然相异的司法哲学观。在当代中国,人民法院究竟是应当坚持能动司法,还是应当坚守司法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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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6(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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