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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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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了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法律框架,是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走向法治化的重要标志.<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如何理解与适用法律条款,促进我国公民有效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突发事件、理解与适用、重要标志、有效参与、社会、国家建立、公民、公共安全、防范风险、法律条款、法律框架、动员机制、他组织、法治化、增强、意识、义务

D6(中国政治)

2010-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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