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0391.2001.12.016
"裁员加薪"而不是"高薪养廉"
@@ 党政机关干部的工资收人在工薪阶层中属于较低的水平,这就使得掌握某种权力者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的欲望冲动,较低的薪俸还容易导致党政机关干部进行"创租"和"寻租",追逐灰色收入.从理论上说,国家公务员特别是政府高级官员的工资水平应更高一些.因为这些官员肩负着更重大的责任,社会需要他们具有更多的技能、更高的教育水平和更丰富的经验.采用高薪制,一方面,符合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理论,可以吸引社会精英不断进入政府官员队伍,提高公务员素质;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享有较丰裕的、稳定的工资收入和较体面的生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能抑制他们的"创租"和"寻租"的心理冲动.但长期以来,我国采用公务员低薪制(因为他们"不创造物质财富"),这导致了如下后果:一方面,使其中的优秀分子大量流失,公务员的总体素质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工资水平低,使他们有理由寻求其他途径获取收入以进行自我补偿.可以说低薪制必然产生党政官员"创租"和"寻租"的心理冲动.因此,许多中外学者都认为,要解决政府官员"创租"和"寻租"的问题,必须"高薪养廉".然而,笔者认为"高薪养廉"的提法并不科学.原因在于:
裁员、政府官员、国家公务员、机关干部、工资水平、高薪养廉、灰色收入、人力资本投资、公务员素质、总体素质、自我补偿、中外学者、优秀分子、心理、物质财富、收益理论、生活水平、权钱交易、教育水平、工资收入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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