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是核安全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础和出发点.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出版物为识别核安全法基本原则提供了参考指引,核安全领域的国际法律文件确立了安全原则、许可证持有人主要责任原则、核安全独立监管原则、全过程控制原则、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原则这五项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在国家层面的核安全立法实践中也得到印证.我国《核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明确规定“全过程控制原则”和“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原则”,其确立的“独立监管原则”没有在制度设计上予以保障.建议草案后续修改要完善关于原则条文的表述,纳入“全过程控制原则”,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安排提升至基本原则的高度,并在监管体制上强化核安全监管机关的独立性.
核安全法、基本原则、独立监管、全过程控制、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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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70.1(中国法律)
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专项“核安全法立法重大问题后续研究”JD201652X
2017-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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