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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中的差等正义批判:以地域歧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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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等正义的核心思想是人是有等级的,人的等级是与生俱来的,人们必须按其与生俱来的等级各行其是、各司其责才是正义的.在当代社会,差等正义意指建立在人的身份和等级基础上的,基于双重或多重标准而设立的有悖公共管理公共性、公平性、公正性的行为规范.在当下中国,高考招生中面临明显的地域歧视和身份排斥,即不同地域的考生因制度原因面临大相径庭的升学机会,这属于典型的差等正义,应予以批判,可通过均衡高等教育资源分配、制定公正的招生录取标准和完善法律制度来矫正.

差等正义、地域歧视、均衡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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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9.21(高等教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贵州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点教学改革项目

2014-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3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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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671-0169

42-16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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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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