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05.05.017
不可抗力:环境污染侵害的免责事由?
通过对”不可抗力”和”无过错”的对比分析,认为在环境污染侵害中的”不可抗力”免责可能是立法者的一个”误会”.通过对免责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的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经济学分析,认为”不可抗力”免责将会导致非常不可欲的后果.因此,在环境污染侵害中,不应该把”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如果非要把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则必须对”不可抗力”作严格解释以保护受害者的利益.总之,必须有相关的配套措施一起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免责、不可抗力、社会利益、成本-效益分析、环境污染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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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01(中国法律)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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