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169.2004.04.017
论宪法与人权的关系--兼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四条的价值与缺憾
宪法修正案二十四条”人权人宪”条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从宪法发生史来看,人权是宪法的起点和归宿,宪法以人权保障为核心;以实证法分析,绝大多数宪法都将人权作为最高价值目标和基本原则.我国修宪前存在着人权保障取得巨大进步和宪法文本不够协调等问题.”人权入宪”将使宪法价值目标更加明确、人权规范逻辑体系更加严密、权利内容体系变得开放完整,使宪法和人权满足了各自理想的价值诉求和制度表达,实现共同进步.同时,修正案第二十四条不能成为基本原则条款略显缺憾.以修宪为契机,研究解决由法律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中的各种问题是目前亟待完成的课题.
人权入宪、共同进步、宪法基本原则、权利规范、权利实现
4
D921.02(中国法律)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