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060.2023.03.006
完善数据交易的基础框架:定价、控制与共享
数据定价应充分考虑数据要素的价值动态性
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的价值是动态的.传统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都具有静态价值,即这些生产要素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其自身就具备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内生价值,而且其价值一般较为稳定,不会有太大浮动.数据则不然,作为大量信息的集合体,数据群自身一般并不具有静态价值.数据的价值产生于数据的集中处理、分析、加工、利用等一系列动态过程中,其价值量具有不稳定性.
基础框架、数据交易
TP311;P208;G252
2023-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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