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060.2020.10.009
《民法典》深度影响通信行业格式合同
通信行业业务合同的典型特征
通信行业业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格式合同是电信运营企业主体单方制作的合同.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基础电信企业,具有特殊性与行业的垄断性,与消费者、企业等相对方地位相差悬殊.
第二,通信行业格式合同的相对人具有不特定性,存在大量潜在的客户,作为相对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预先条款.
第三,通信行业格式合同的条款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具有事先确定性和不变性,带有较强的政策性.
2020-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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