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3060.2014.08.033

三网融合呼唤新监管

引用
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使传统数据通信等电信业务与传媒业务界限日渐模糊,电信与传媒业务的跨业经营成为一种新兴的经营形态,即广电业与电信业双向进入.但各国或地区对电信与广播电视等产业的管理,都是以媒介的种类划分对象,进行不同的管理.因此,对于各种新兴多媒体领域,没有适当的法律规范可作为主管机关以及业界的依循标准,必然由于法律、政策的障碍和利益的冲突而困难重重.

三网融合、电信业务、信息通信技术、主管机关、数据通信、跨业经营、经营形态、划分对象、广播电视、管理、法律规范、传媒、广电业、多媒体、种类、政策、障碍、模糊、媒介、界限

D92;U6

2014-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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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

1671-3060

11-4524/TN

2014,(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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