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060.2013.12.016
发达电信市场监管趋势及对我国的借鉴
欧洲电信监管特点
突出市场
随着全球经济—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对电信业本身规律认识的深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调整了监管思路: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作用,使市场竞争和政府监管在各自的机制范围内发挥作用,实现竞争与监管的有机协调.
欧盟在电信监管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倡导最低监管,同时对各国电信监管保留修改的权力.欧盟限定了允许国家监管机构进行事前干预的若干电信领域,而对于其他领域的监管,则降至最低,并规定了要想进入给定市场之外的领域必须满足“该市场准入条件过高,在一定时期内不会改变这些过高的准入条件,市场上出现了竞争法不能解决的困境”这三个条件.作为较早开展电信业改革的英国也不遗余力地扩大竞争边界,2005年,英国电信(BT)成立了新的接入网络部门,在同等条件的基础上,对所有的竞争性服务提供商提供本地接入服务;同时,监管机构OFCOM成立了公平委员会对其进行监控,保证其运营情况完全透明、公平、合理等.
电信市场、电信监管、市场竞争、市场准入条件、国家监管机构、电信业、服务提供商、政府监管、运营情况、有机协调、英国、同等条件、思路、市场作用、全球经济、欧盟、接入网络、监管改革、国家调整、规律认识
D92;TN9
2014-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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