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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缆须依法管理 --对"限期通信线缆入地"公告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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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市权威报纸刊登了一则"限期通信线缆入地"的公告.原文为:"为维护城市建设成果,改善居民出行环境和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本市按照27条标准对77条道路环境进行整治,所有顺行及平交路口的架空、爬墙通信线缆全部入地并拔除空杆.各相关线缆单位自见报之日起至一个月内完成线缆切改入地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无主线缆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产权单位负责."落款为市路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同时留有联系电话.

通信线缆、依法管理、文化品位、生活质量、平交路口、居民出行、建设工程、建设成果、道路环境、单位、城市、指挥部、市政府、整治、维护、权威、路桥、公告、电话、处理

F62(电信)

2006-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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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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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24/TN

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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