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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还须法制化--季金奎司长解读《电子签名法》实施

引用
@@ 根据胡锦涛主席颁发的主席令(第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对于推进信息化建设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信息化建设、法制化、解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胡锦涛、会议、法律

F6(邮电经济)

200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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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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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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