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50.2015.12.018
美法两国法学教育模式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启示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正走在职业化的路上,飞速发展的法律服务市场也要求法学教育做出相应的变革.美国和法国分别作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代表,其法学教育模式尽管有巨大的不同,但背后亦有共通的理念.对基础能力的严格训练,高效灵活的课堂教学方法,浓厚的学习竞争气氛和与职业教育之间的顺畅衔接,是两国发达的法学教育共有的特点,对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发展也具有启示意义.
高等法学教育、法律职业、人才培养
G64;D92
2016-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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