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50.2011.12.025
吉林大学法学本科教学改革(2008-2010)述评
吉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改革( 2008-2010)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调整课程设置和实行团队教学.改革的理由和优势在于注重法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结构性课程的设置、教师之间隐性知识的交换、改变学科分立的情况和提高教学质量等;改革的不足之处在于缺乏培育素质的基础课程、缺乏技能培育课程、忽视教学方法、没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倾向于司法统一考试.本文以为,法学教学改革应当以法学教育的目的为出发点.
课程设置、结构性、团队教学、隐性知识
G64;D9
2010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吉林大学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71-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