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50.2009.12.003
培养具有”为人民服务”意识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各级司法机关正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院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强调司法工作的”人民性”.承担着为司法机关输送合格法律人才的法学教育界,对此应有所关注、有所回应.本文结合法学人才培养谈谈看法.
法学人才培养、为人民服务、意识、层次、司法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司法工作、人民法院、理论教育、法律人才、教育界、学习、统一、讨论、输送、部署
G64;D9
2010-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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