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450.2006.11.017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研究
@@ 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常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来开展法律教学活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价值表现为促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1”自从19世纪上半期在美国兴起以后,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也可以说是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革命.从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10所顶尖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其对中国传统的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并由此在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这就向中国法学教育提出了两个问题:(1)我们如何看待法律诊所教育这一新兴的法学教育方式,也就是它是否具有应用价值的问题;(2)我们如何把这种教育方式同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也就是如何去应用的问题.对一个新事物的深刻认识不能孤立静态的观察而必须建立在对该事物历史起源和现在发展的动态认识上面,下面我们将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和现时发展谈谈看法.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法律诊所教育、法学教育、教育方式、中国传统、法律教育方法、应用价值、学生、美国、历史起源、课堂教学、教学活动、价值表现、法律实践、教育课、基金会、资助、学习、水土
G64(高等教育)
2006-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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