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99.2014.02.027
轮船招商局从官督商办到公司
创办于1872年的上海轮船招商局是中国第一家“公司”,可实际上直到1904年《大清公司律》正式颁布之后数年,轮船招商局都迟迟没有作为一家公司正式注册,也没有一个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来负责公司管理。在其创建37年之后和《大清公司律》颁布5年之后的1909年,轮船招商局才作为公司正式注册,并第一次组建了一个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完全由董事会来实际管理公司,则更要晚到大清覆亡之后才得以实现。
轮船招商局、董事会、清公司律、注册、选举、公司管理、股东、颁布、中国、上海
K25;G51
2014-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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