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试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土地述论
为了应对抗日战争胜利后复杂的国内政局,中共决心通过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以此有效组织动员解放区农民.土地改革运动启动之初,中共曾考虑采取以土地债券征购地主土地的办法,为此专门征求过各解放区的意见.其中,陕甘宁边区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征购地主土地条例的草案,提出了土地征购的具体政策,并在绥德、庆阳、关中三个分区开展试点.随着国共关系全面走向破裂,中共的土地政策开始发生重大变化,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使农民得到土地的同时组织发动农民,而且日益倾向于采取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到1947年3月国民党军占领延安后,通过土地公债征购地主的方式随之中断.
土地改革、土地公债、土地征购、陕甘宁边区
D231;K265.1(党史)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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