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同业公会——以北京旅店业同业公会为例(1952—1956)
1949年前,同业公会扮演着协助政府推行经济政策的角色,发挥着维护同行利益与市场秩序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五反”运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1954年宪法等步骤,明确了对旅店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标,并通过同业公会开展行业改造的相关政策学习和思想政治动员以及协助开展清产核资等专业统战工作.随着1956年旅店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急速完成,在改造中建立的由经营地域临近的同业户联合起来的互助组很快替代了同业公会的专业统战职能.互助组虽延续了公会的某些制度性因素如组长制,但互助组接受政府的直接领导,与同业公会并无隶属关系.与此同时,同业公会的经济职能也被专业公司和主管局所代替,加之工商联与互助组之间也不存在领导关系,故而工商联和政府对同业公会的双重领导转为政府对互助组的一元化领导,仍受到政府与工商联双重领导的同业公会职能则大为弱化.
2018-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28